近日,一女子因自身TP钱包被盗,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求助,本想通过报警追回被盗财物,却不料因涉嫌相关案件被警方带走,这一“报警反成嫌疑人”的事件引发热议,报警本是公民维权求助的正当方式,如今却陷入涉嫌案件的困境,其背后具体缘由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披露,也引发公众对报警场景下权责界定的思考。
28岁的李婷是杭州一家电商公司的运营,2024年4月12日,她像往常一样打开TP钱包查看虚拟币余额时,发现自己存放在钱包里的12个以太坊(约合人民币10万元)不翼而飞,惊慌之下,她立刻拨打了110报警,向警方提供了钱包被盗的聊天记录、转账痕迹以及自己的身份信息,满心期待能追回被盗资产。
让李婷没想到的是,报案后的第三天,警方突然上门将她带走调查。“我明明是受害者,为什么被抓?”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,李婷反复辩解自己是被盗者,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,直到警方调出钱包的完整流水记录,她才恍然大悟——自己出借的TP钱包,竟被朋友用于转移诈骗赃款。
原来,今年3月,李婷的闺蜜张敏找到她,称自己做“区块链推广”需要走账,愿意每月支付2000元报酬,请求李婷把自己的TP钱包借给她使用,李婷当时并未多想,觉得只是简单的资金周转,便将钱包私钥告知了张敏,她自己的小额虚拟币存放在钱包里,也没在意张敏如何操作。
警方调查后发现,张敏是某电信诈骗团伙的“跑分”人员,专门负责接收诈骗受害者的资金并转移,李婷的钱包在3月至4月间,共收到3笔来自诈骗受害者的转账,总计8.2万元,这些资金均为诈骗赃款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的,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虽然李婷确实是自己虚拟币被盗的受害者,但警方认为,她明知张敏用自己的钱包走账并收取报酬,属于“可能知道”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形,因此将其列为调查对象,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
经过进一步核查,李婷确实未参与诈骗团伙的任何策划或分赃,她收取的2000元报酬也并非赃款,且自身也是被盗者,在其律师提交相关证据后,警方于一周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解除了对李婷的关押。
李婷被盗的12个以太坊仍在追查中,而她出借钱包的行为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:虚拟钱包的私钥是个人资产的“生命线”,随意出借不仅可能导致自身资产被盗,还可能因涉嫌违法犯罪卷入案件,警方提醒,虚拟币交易需遵守法律法规,切勿参与任何可能涉及资金转移的“跑分”“代走账”行为,一旦发现钱包被盗,报警时需主动说明钱包的使用情况,避免因疏忽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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